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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燈亮水溝沒蓋 婦人摔傷告贏高市府獲賠31萬

作者 黃佳琳全文約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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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女子與丈夫前往茄萣海邊遊玩,傍晚步行時竟意外踩空,跌入路旁「未蓋水溝蓋」的大排水溝內,導致手部多處挫傷扭傷,廖女憤而提起國家賠償,法官認定高市府有疏失,判賠31萬餘元。判決指出,2021年8月15日傍晚,廖姓女子與丈夫開車前往高雄市茄萣區濱海路一段遊玩,當晚7點許,廖女準備走向停車位置時,行經路旁一處排水溝,因排水溝沒有裝設水溝蓋,加上周邊設立任何警示標誌或阻隔設施,導致廖女整個人跌入深溝內。

路平燈亮水溝沒蓋  婦人摔傷告贏高市府獲賠31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廖姓女子不慎摔落路邊排水溝受傷,法官判高市府應賠31萬餘元。(記者黃佳琳翻攝) 廖姓女子與丈夫前往茄萣海邊遊玩,傍晚步行時竟意外踩空,跌入路旁「未蓋水溝蓋」的大排水溝內,導致手部多處挫傷扭傷,廖女憤而提起國家賠償,法官認定高市府有疏失,判賠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