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4.36億人民幣 中證監原黨委委員王會民一審判死緩
作者 賴錦宏全文約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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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10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證監會前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前組長王會民,因受賄罪罪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二年期滿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追繳在案的王會民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四川成都中院一審認定王會民受賄罪成立,涉案金額逾4.36億元,判處死緩並終身監禁,相關贓款及孳息將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10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證監會前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前組長王會民,因受賄罪罪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