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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緝犯逃泰國遭爆頭亡! 遞槍男逃回台二審維持7年 判決理由出爐

作者 楊心慧全文約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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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與在泰國經營大麻店的男子王綋騰爆發衝突,遭王男以行刑式手法朝太陽穴開2槍殺害,王逃匿被通緝,而遞槍給王男的共犯周昱帆逃回台被逮,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幫助殺人罪判刑7年,檢方不服上訴,高院一度撤銷原判、發回北院更審,周男再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高院更一審今維持7年徒刑;如今判決理由出爐,高院認為周男事前沒有殺人犯意,案發後也有遲疑、消極抵抗等反應,仍僅構成幫助犯,駁回上訴。判決指出,王綋騰2024年2月25日凌晨在泰國曼谷租屋處,與石茂強協商糾紛時一言不合,突然朝石男頭部開槍,見石男倒地後將槍放回2樓,數分鐘後,王男發現石男仍在掙扎呼救,命令員工周昱帆回房取槍;周男明知王男有意殺人,仍取出槍枝連同槍盒交給王男,讓王男補開第二槍,導致石男死亡。

台通緝犯逃泰國遭爆頭亡! 遞槍男逃回台二審維持7年 判決理由出爐(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高院認為周昱帆事前沒有殺人犯意,案發後也有遲疑、消極抵抗等反應,仍僅構成幫助犯,維持判刑7年。周男今天到庭聽判。(記者楊心慧攝) 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與在泰國經營大麻店的男子王綋騰爆發衝突,遭王男以行刑式手法朝太陽穴開2槍殺害,王逃匿被通緝,而遞槍給王男的共犯周昱帆逃回台被逮,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