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航引擎「延遲缺點」超過檢查時間 民航局開罰20萬元
作者 黃宜靜全文約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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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去年9月台灣虎航1架A320neo(編號B-50023)因二號發動機燃燒室「延遲缺點」,雖允許暫時先飛,但規定必須在期限內定時追蹤檢查,結果虎航卻未依規定按時完成檢查管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依法開罰2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台灣虎航回應,當時執行航班調度時出現管制時間計算落差,在落實安全管理系統(SMS)自主查核發現後,當日第一時間,除了立即完成該項發動機檢查,確認狀況符合安全規範外,也有主動提報主管機關。民航局以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1條之1第2項所定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0條第2項規定,依據民航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及符合民航法第112條之1主動提報規定,開罰20萬元,並須立即改善。

去年9月台灣虎航1架A320neo(編號B-50023)因二號發動機燃燒室「延遲缺點」,雖允許暫時先飛,但規定必須在期限內定時追蹤檢查,結果虎航卻未依規定按時完成檢查管制;虎航示意圖。(記者黃宜靜攝) 去年9月台灣虎航1架A320neo(編號B-50023)因二號發動機燃燒室「延遲缺點」,雖允許暫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