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驚見女兒新手機 揭台中貨車司機誘少女 和解換緩刑5年
作者 陳宏睿全文約 582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台中市高姓貨車司機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5歲少女,多次開車到少女學校附近,在車內對她猥褻、性交,還拍下性影像。一審依對未滿16歲女子猥褻、性交及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判處6罪,各處2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另有5次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高男上訴後與少女及其家長調解、賠償完畢,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撤銷原刑度,改判較輕刑期、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禁止接觸少女,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高姓貨車司機透過網路遊戲,結識15歲少女,多次開車到少女學校附近,在車內對她猥褻、性交,還拍下性影像。一審依對未滿16歲女子猥褻、性交及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判處6罪,各處2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另有5次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