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技術長離職文刺9刀奪命!雲云科技前董座二審仍判無期
作者 楊心慧全文約 982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去年3月因工作摩擦,持刀猛刺梁姓技術長至少9刀致死,一審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曾男不服,主張已認罪並賠償梁男家屬200萬元及1291萬餘股雲基智慧股票,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僅針對量刑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曾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曾志新與梁姓技術長因工作產生嫌隙,曾男於案發前購買主廚刀並藏在公司櫃子。梁男在公司內部群組發表離職道別長文,談及任職經歷及雙方摩擦後,曾男隔天將刀藏在背心口袋,前往參加梁男的離職交接會議。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二審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記者楊心慧攝)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去年3月因工作摩擦,持刀猛刺梁姓技術長至少9刀致死,一審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曾男不服,主張已認罪並賠償梁男家屬200萬元及1291萬餘股雲基智慧股票,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僅針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