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6次還不怕!彰化男出獄又4度醉騎撞傷2人 合併重判3年
作者 陳冠備全文約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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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彰化張姓男子酒駕成性,過去已有6次酒駕紀錄,去年10月才服刑出獄,竟自恃騎乘未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較難被查緝,於3個月內4度酒駕,其中3次撞車、造成2人受傷,離譜行徑連法官都看不下去,痛批他漠視法令才10次酒駕;為杜絕「犯越多、折扣越多」的僥倖心態,決定將4次酒駕合併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判決書指出,張男國中肄業、從事粗工,從2001年起便有多次酒駕紀錄,包含駕駛大貨車、普通重型機車及電動自行車肇事或被攔查,累積達6次酒駕前科,2024年8月,法官審理其第6次酒駕,對他判刑7月,並於2025年10月初才執行完畢出獄。

彰化張姓男子酒駕成性,才因酒駕入獄服刑完畢,又連續犯下4次酒駕。彰化地院審理,將4次酒駕罪行合併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張姓男子酒駕成性,過去已有6次酒駕紀錄,去年10月才服刑出獄,竟自恃騎乘未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較難被查緝,於3個月內4度酒駕,其中3次撞車、造成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