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沒有「禁止迴轉」標誌,就代表可以直接迴轉嗎?看到「禁止左轉」其實也不能轉

魏甫丞約 4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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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沒有「禁止迴轉」標誌,就代表可以直接迴轉嗎?看到「禁止左轉」其實也不能轉(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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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行經陌生路段,一不小心錯過路口,不少駕駛第一個念頭就是找地方迴轉。如果前方路口沒有看到「禁止迴轉」標誌,是不是確認沒車後,就能直接掉頭?其實未必。依現行交通規定,不只設有禁止迴轉標誌的地方不能迴車,禁止左轉路段,以及部分劃有特定標線的道路,同樣禁止迴轉;就算是在允許迴轉的地方,也不能看到沒車就直接轉。 路口沒有「禁止迴轉」標誌,就代表可以迴轉嗎?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規定,汽車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的路段,不得迴車;同一條規定也明定,「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駕駛不能只靠現場有沒有「禁止迴轉」標誌,判斷眼前道路能不能掉頭。有些路段甚至不一定會另外設置「禁止迴轉」標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5條,禁止迴車標誌用來告知駕駛前方道路禁止迴車,但如果路段已設有禁止左轉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迴車標誌可以免設。因此,沒有看到「禁止迴轉」標誌,不代表該處一定可以迴轉。 看到「禁止左轉」,其實也不能迴轉 部分駕駛可能直覺認為,「禁止左轉」只是不能把車開進左側道路,如果只是180度掉頭、開回原本行駛的道路,應該不算左轉。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即使現場沒有另外設置「禁止迴轉」標誌,只要該路段禁止左轉,就不能在該處迴轉。若禁止左轉標誌另有時間、車種等特殊規定,則應依現場標誌及附牌內容判斷。 路面出現雙黃實線,也要特別注意 除了交通標誌,地面上的標線同樣可能影響能不能迴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5條,「分向限制線」用來劃分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其標線為雙黃實線;第166條規定,「雙向禁止超車線」同樣使用雙黃實線。路面上的雙黃實線可能是分向限制線,也可能是雙向禁止超車線,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劃有分向限制線或禁止超車線的路段都不得迴車。即使前後沒有來車,也不能直接跨越這類雙黃實線掉頭。 還有哪些地方不能迴轉? 除了禁止左轉、禁止迴車,以及上述特定標線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也列出多種禁止迴車情況。包括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的路段,以及鐵路平交道,都不得迴車;行經圓環路口時,除非設有專用迴車道,否則應繞行圓環完成迴車。此外,聯結車也不得迴轉。即使現場沒有禁止迴轉標誌,禁止左轉標誌、道路標線及所在道路環境,都可能構成不得迴車的條件。 就算可以迴轉,也不能看到沒車就直接轉 就算確認現場沒有禁止迴轉、禁止左轉等管制,也沒有上述禁止迴車的標線,仍不代表駕駛可以方向盤一打就直接掉頭。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汽車迴車前應先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沒有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後,才可以開始迴轉。即使當下沒有來車,駕駛仍須依規定先暫停、顯示左轉方向燈,並確認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後再行駛。 違規迴轉罰多少?最高可罰1800元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汽車駕駛人若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的路段迴車,或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迴車;行經圓環卻沒有繞行圓環迴車;或迴車前沒有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沒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就擅自迴轉,也都屬於第49條所列的違規情形。 下次開車錯過路口想要掉頭時,不能只確認「有沒有禁止迴轉牌」。看到禁止左轉標誌、特定道路標線或其他禁止迴車的道路環境,都可能代表不能直接迴轉;即使確認該處可以迴轉,也應先暫停、打方向燈,並確認其他車輛及行人安全後再行駛,以免違規挨罰。 參考資料: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5條、第165條、第166條。 本文內容依現行法規及公開資料整理,實際交通管制仍應以現場標誌、標線、號誌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如遇個案爭議,應依實際情況及相關機關認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