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賠20萬後仍密會人夫 女躲主臥倉庫被抓包再賠30萬
作者 廖雪茹全文約 752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蕭姓女子指控小芳(化名)先前因侵害配偶權官司和解、賠償20萬元,卻仍持續和她的丈夫楊男往來,不到2個月某日返家,更發現小芳躲藏在主臥室後方的倉庫,丈夫上半身赤裸;新竹地方法院認為,兩人關係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侵害蕭女的配偶身分法益,判小芳須賠償30萬元。判決指出,蕭女與楊男於2023年11月結婚,因發現丈夫與小芳有接送、出遊及過夜等往來,曾於2025年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雙方於2026年1月間達成訴訟上和解,由小芳支付20萬元,蕭女則拋棄其餘請求。

正宮當場抓包小芳躲藏在主臥室後方的倉庫,丈夫上半身赤裸;新竹地方法院認為,兩人關係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判小芳須賠償30萬元。(記者廖雪茹攝) 蕭姓女子指控小芳(化名)先前因侵害配偶權官司和解、賠償20萬元,卻仍持續和她的丈夫楊男往來,不到2個月某日返家,更發現小芳躲藏在主臥室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