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免稅資格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拆解機關團體「帳證完備」三要件 | 台灣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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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線報 · 文章頁摘要又依財政部83年6月1日台財稅第831595361號函規定,機關團體短漏報收入不超過新臺幣(下同)10萬元或短漏報收入占核定全年收入之比例不超過10%,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得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符合免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9款規定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行政大樓。(圖/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提供) 【焦點時報/記者羅蔚舟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團體),應落實財務透明及完備會計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