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出租裝太陽能板!收了租金還能享地價稅優惠嗎?稅務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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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不少透天厝屋主會將屋頂出租給太陽能光電業者,透過架設太陽能板增加租金收入,但房屋一旦出租,就會失去自用住宅的地價稅優惠嗎?對此,雲林縣稅務局說明,住宅屋頂出租供設置太陽能板,只要不涉及變更房屋內部使用情形,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不會單純因為收取屋頂租金,優惠就遭到取消。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日前有民眾詢問,不久前購買一棟新完工的透天厝,並已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近期有太陽能光電業者接洽他及鄰近住戶,希望承租房屋屋頂架設太陽能發電設備,讓他擔心一旦簽約收取租金,原有的地價稅優惠恐怕受到影響。 對此,稅務局說明,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條件,才能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地價稅率,相較一般用地千分之10的基本稅率,兩者相差5倍。

本文共870字 文/謝曉菁 不少透天厝屋主會將屋頂出租給太陽能光電業者,透過架設太陽能板增加租金收入,但房屋一旦出租,就會失去自用住宅的地價稅優惠嗎?對此,雲林縣稅務局說明,住宅屋頂出租供設置太陽能板,只要不涉及變更房屋內部使用情形,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不會單純因為收取屋頂租金,優惠就遭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