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證明喪失中國戶籍 遭取消候選資格 中配村長兒賴汶佑曾任職花縣府南服中心
作者 花孟璟全文約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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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花蓮縣富里鄉前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去年八月被解職,兒子賴汶佑今年登記參選學田村長,被中選會公告撤銷候選人資格,原因是沒有提出喪失中國戶籍證明,但他曾擔任花蓮縣政府的南區服務中心副主任,登記前已辭職。國籍法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並於就職之日一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賴汶佑母鄧萬華為前任學田村長,因無法提出放棄中國國籍的佐證資料,去年八月一日被富里鄉公所解職,是全國第一個因為中國戶籍被解職的公職。鄧萬華為此還向縣府提出訴願,雖然縣府撤銷鄉公所解職處分,但內政部認為解職於法有據,縣府沒有自行解釋空間,仍維持解職。

花蓮縣富里鄉前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去年八月被解職,兒子賴汶佑今年登記參選學田村長,被中選會公告撤銷候選人資格,原因是沒有提出喪失中國戶籍證明,但他曾擔任花蓮縣政府的南區服務中心副主任,登記前已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