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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公共基金逾2期遭催告可被訴 未繳罰4萬至20萬元 買房先查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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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寓大廈住戶積欠公共基金或分擔費用逾2期或達相當金額,經管委會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管委會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公寓大廈住戶欠繳公共基金或分擔費用逾期,經管委會催告仍不付,可能被告上法院;沒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公共基金的屋主,另有罰鍰。記者22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欠費、處罰與買賣查閱規定仍是現行條文,屋主要先弄清楚繳費、催告與買賣前查閱這幾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