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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花蓮鳳林光電案涉不法 前鎮長蕭文龍等8人遭聲押

作者 溫嘉楷全文約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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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鳳林鎮7年前光電申請案遭檢舉涉嫌不法,花蓮檢調昨(21)日兵分多路前往縣府、鎮公所等處調閱相關資料,並帶回前鳳林鎮長蕭文龍、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等34餘人,經漏夜訊問後,認為有8人涉案情節重大,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019年花蓮鳳林光電案涉不法 前鎮長蕭文龍等8人遭聲押(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公視新聞

檢調人員從21日上午就開始在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地政處、鳳林鎮公所共55處調閱相關資料,直到凌晨包括前鳳林鎮長蕭文龍和前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光電廠商共總計34人被帶往花蓮地檢署。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說明,「蕭姓被告等8人均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部分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