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侵犯友人女兒「這是我們小秘密」 二審因證據不足減刑
作者 張貴翔全文約 477 字
文章摘要
TVBS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桃園蔡姓男子借住友人家,趁家人不在時多次性侵年僅9歲女童,遭控違反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桃園地院一審認定蔡姓男子5度犯行,合併判刑14年。二審高等法院調查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5次,改判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

桃園蔡姓男子借住友人家,趁家人不在時多次性侵年僅9歲女童,遭控違反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桃園地院一審認定蔡姓男子5度犯行,合併判刑14年。二審高等法院調查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5次,改判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