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過世後、弟弟設籍還不夠?不符直系設籍、新北屋主遭補徵5年地價稅
作者 邱琮皓全文約 939 字
文章摘要
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新北市一名土地所有權人,原獲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但因父親過世後,土地上的建物已無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遭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補徵2020年至2024年地價稅差額,合計8萬2,742元。屋主主張,自己長期依稅單繳稅,應受信賴保護,且建物仍有弟弟一家設籍居住,不應補稅。不過,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弟弟屬旁系血親,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法定設籍要件,駁回訴願。

本文共877字 新北市一名土地所有權人,原獲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但因父親過世後,土地上的建物已無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遭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補徵2020年至2024年地價稅差額,合計8萬2,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