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女大生提供帳戶淪洗錢幫兇 詐11人得手34萬 二審判決出爐
作者 陳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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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越南籍石姓女大生於2024年2月間,將自己名下的郵局及彰化銀行帳戶提款卡與密碼,交給詐騙集團,導致11名被害人遭「假中獎」、「假網拍」、「假出租屋」等手法詐騙,損失34萬6200元。一審考量她是幫助犯、學生身分,依修正後洗錢防制法判刑4月、可易科,併科罰金5000元,未宣告驅逐出境。檢方不服,認為量刑過輕、未將她驅逐出境,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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