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可以取得台灣的不動產嗎? | LIFE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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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生活網 · 文章頁摘要• 外國人在台灣取得不動產,需視其國家與台灣是否有平等互惠原則。 • 土地法規定,林地、漁地、礦地等七種土地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給外國人,但繼承除外,需於三年內出售。 • 外國人取得土地用途受限,可用於住宅、營業、醫院等,但面積與地點需受地方政府限制。 • 投資重大經濟建設用途的土地,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並受使用期限與用途規範。

墨新聞|楊秉鈞 一、須看對方國家是否有條約、法律規定? 土地法第18條 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 依照土地法第18條平等互惠原則的規定,如果依照條約、對方國家的法律,台灣人民可以在對方國家取得土地,則台灣也允許對方國家人民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