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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萬汽機車欠繳公路養管費 10/31前未補繳最高罰3000

作者 黃宜靜全文約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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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已於今年七月開徵,交通部公路局指出,截至昨天,還有一一六萬輛汽機車還沒繳納,提醒車主補繳期限到十月卅一日,逾期未繳納者,最高可罰三千元。汽車燃料使用費去年底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今年七月更名後首次自用汽車及機車開徵養管費,徵收當年一到十二月的費額,費額標準與過去相同。公路局表示,統計至昨天已有九十六%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一一六萬輛,各區監理所已寄發補繳通知,提醒車主補繳期限至十月卅一日止。逾期未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處三百至三千元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116萬汽機車欠繳公路養管費 10/31前未補繳最高罰3000(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養管費(原汽燃費)補繳期限到十月三十一日止。 (資料照,台中監理所提供) 今年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已於今年七月開徵,交通部公路局指出,截至昨天,還有一一六萬輛汽機車還沒繳納,提醒車主補繳期限到十月卅一日,逾期未繳納者,最高可罰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