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男嬰遭虐到失明、腦麻!惡保母還脫產不想賠償 二審仍判關7年
作者 林孟潔全文約 708 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保母陳偉馨3年前受託照顧3個月大的男嬰,猛力搖晃、撞擊男嬰頭部致昏迷,經診斷為腦傷、腦性麻痺、聽覺障礙、重度發展遲緩,且無法以口餵食,必須由胃造口餵食,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7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保母陳偉馨3年前受託照顧3個月大的男嬰,猛力搖晃、撞擊男嬰頭部致昏迷,經診斷為腦傷、腦性麻痺、聽覺障礙、重度發展遲緩,且無法以口餵食,必須由胃造口餵食,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7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