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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振剛閃兵判刑1年4月 緩刑3年、付50萬國庫 本人回應了

作者 趙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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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男星唐振剛曾是男團Energy成員之一,近年因演出「角頭」系列電影再度受到關注,卻在去年捲入閃兵案,演藝工作一度停擺。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審理藝人閃兵案,第4波起訴的9名藝人及5名素人役男一審宣判,唐振剛遭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國庫50萬元(新台幣,約1.53萬美元),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對此,他透過經紀公司做出回應。

唐振剛閃兵判刑1年4月 緩刑3年、付50萬國庫 本人回應了(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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