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法調整教保員待遇惹議 全幼產:回歸專業與責任停止身分對立
作者 楊綿傑全文約 1,024 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調整教保員待遇,但有部分聲音認為不應比照教師薪資,甚至以教師甄試的難度質疑教保員憑什麼領得一樣多。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全幼產)今表示,教師的努力值得肯定,教保員的專業與付出也不應被忽略,待遇差距應有合理依據,亦不能只拿考試門檻衡量專業,改善待遇才能留下人才。全幼產表示,尊重教師透過師資培育、資格檢定及教師甄試取得資格與職缺的努力,也認同教師甄試具有選才功能。但考取正式教師職缺,是否就足以成為教保員待遇必須較低的理由?仍應提出具體的制度依據。尤其對已取得教師證、具備相應師資培育背景及教師資格的教保員而言,專業養成不應因任職職稱不同而被忽略,待遇制度應回到實際工作、專業資格與責任檢視。

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調整教保員待遇,但有部分聲音認為不應比照教師薪資。(資料照) 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調整教保員待遇,但有部分聲音認為不應比照教師薪資,甚至以教師甄試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