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敲碗「可負擔宅」 卓榮泰強調三原則保障買主權益
作者 歐芯萌
文章摘要
經濟日報 · 文章頁摘要桃園市政府今年提出「可負擔宅」自治條例,僅需市價六成即可承購。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這不是社宅,買主承購之後,又不能100%所有,變成是信託關係,其中的法律關係必須更明確,才能進一步討論財源怎麼訂。他提出三項原則,強調買受者權益一定要受到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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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今年提出「可負擔宅」自治條例,僅需市價六成即可承購。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這不是社宅,買主承購之後,又不能100%所有,變成是信託關係,其中的法律關係必須更明確,才能進一步討論財源怎麼訂。他提出三項原則,強調買受者權益一定要受到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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