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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同住人有家暴前科不能瞞 未主動告知最高罰5萬

作者 陳婕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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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預告「兒童托育服務法」配套草案,保母同住者有家暴前科須通報,未主動告知同居人狀況等,最高開罰5萬元,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仍未改善者,得公布其姓名及廢止登記。

保母同住人有家暴前科不能瞞 未主動告知最高罰5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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