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首腦」陳志明一審遭判14罪「還沒完」 犯罪所得296萬全沒收
作者 呂健豪
文章摘要
鏡報 · 文章頁摘要新北地院今(20日)就檢方第四波偵結起訴的14名閃兵案涉案役男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做出一審宣判。陳志明共犯14罪,均為《妨害兵役條例》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以不當方法變更體位,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2年不等,犯罪所得296萬全數沒收,但因其尚有其他案件審理中,因此院方並未定出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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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20日)就檢方第四波偵結起訴的14名閃兵案涉案役男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做出一審宣判。陳志明共犯14罪,均為《妨害兵役條例》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以不當方法變更體位,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2年不等,犯罪所得296萬全數沒收,但因其尚有其他案件審理中,因此院方並未定出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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