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獄中被坑!借車給獄友狂吞罰單 提告獲賠3.8萬
作者 張文川全文約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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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知名惡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被害人多達百人,已判刑定讞、發監服刑,高等法院今年5月裁定多罪合併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張淑晶在獄中將名下轎車借給出獄的張姓女獄友使用,對方卻欠費累累,包括停車費、ETC過路費、公路管養費(舊稱燃料使用費)、罰單罰鍰等共3.8萬餘元,直到車輛被警方扣押為止,欠費都算到她頭上。張淑晶訴請獄友賠償11萬元,包括7萬多元車損;士林地院審理後,判獄友應返還張淑晶3萬8629元,但車損免賠。可上訴。張淑晶提告指出,她在2021年10月20日入監後認識張姓獄友,對方1個月後出監前對她說,可以開張淑晶的車幫忙載張淑晶的貓和狗,不會擅自使用車輛,2022年9月張淑晶將車鑰匙交給張女,不料對方卻擅自開車,從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間,共產生違規罰單罰鍰3萬5100元、年度公路養管費2213元、ETC通行費416元、各地停車費共900元,合計3萬8629元,後來車子被警方查扣,各項欠費都由國稅局等單位直接扣除她存放在監獄的保管金。

惡房東張淑晶(見圖)在獄中將名下轎車借給出獄的張姓女獄友使用,對方卻欠費累累。(資料照)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被害人多達百人,已判刑定讞、發監服刑,高等法院今年5月裁定多罪合併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