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仔慘了!檢察官「回馬槍」出重手 求刑全在1年以上、緩刑條件從嚴
作者 呂健豪
文章摘要
鏡報 · 文章頁摘要新北地院持續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日)傳喚李唯楓、唐振剛、昌璟翔(阿達)等14名被告進行辯論,雖檢方過去於起訴時,曾考量被告坦承犯行而建請法院予以緩刑,不過今日檢察官卻突然來一記「回馬槍」,對於14名被告具體求處1年至2年刑期,緩刑2至4年,因此案規模龐大具有指標性,判決需貼近人民「法律感情」,杜絕往後有人以罰金換取免刑再犯之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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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持續審理藝人閃兵案,今(2日)傳喚李唯楓、唐振剛、昌璟翔(阿達)等14名被告進行辯論,雖檢方過去於起訴時,曾考量被告坦承犯行而建請法院予以緩刑,不過今日檢察官卻突然來一記「回馬槍」,對於14名被告具體求處1年至2年刑期,緩刑2至4年,因此案規模龐大具有指標性,判決需貼近人民「法律感情」,杜絕往後有人以罰金換取免刑再犯之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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