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不還款的違約金,法院得以酌減嗎?而又是以怎麼樣的標準呢? | 台灣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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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線報 · 文章頁摘要【借款違約金實不得漫天喊價】 阿明借了100萬元給朋友阿華,但後續阿華為了延期還款,並又簽立了一張本票與阿明,當中約定如果阿華連本票都未如期清償時,即願意支付30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給予阿明,沒想到最終,阿華不但無法如期還款,連後續簽訂的本票都跳票了,因此,阿明實在是不得以,僅能向法院起訴,請求阿華應依照約定,給付30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民法第205條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已經三讀通過從20%調降為16%,故本篇文章所引用之判決仍為尚未修法的法院見解。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借款違約金的法律問題,為了讓借款能獲得一定程度的清償保障,雙方通常都會事先約定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