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員3度放水無照駕駛 開錯罰單讓3人省2.46萬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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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員3度放水無照駕駛 開錯罰單讓3人省2.46萬遭判刑(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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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曾姓警員民國111年間執勤時,3度攔查無照駕駛人,明知其中2名汽車駕駛人駕照已遭吊銷、註銷,仍未依法取締無照駕駛,僅開立「在禁止臨停處停車」等罰單;另1名機車騎士無照騎車且有爭道行為,曾男也僅以「不按遵行方向行駛」開罰,導致3名駕駛人因此獲得不法利益共2萬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