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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為台電設「虧損減免條款」 主計總處:恐影響能源基金業務

作者 黃靖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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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中油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持續凍漲能源價格,導致嚴重影響公司營運。國民黨立委提案為「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提撥設立「虧損減免條款」,只要台電年度結算虧損,該年度便不用提撥基金。但主計總處指出,能源基金自籌財源有98%由台電繳交,若增訂減免條款,恐影響基金業務推動。民進黨立委、召委鍾佳濱也質疑,若台電不提撥,誰能提撥?建議持續維持編列追加預算撥補台電及中油的作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召開「中油、台電虧損之因應—《能源管理法》第5條及第5條之1之修訂」公聽會。根據現行條文,台電、中油必須提撥一定比例的業務收入至「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但考量國際能源成本受地緣政治風險遽增的影響,有逐漸提高的趨勢,國民黨立委陳永康等人提案,為提撥加入「虧損減免條款」,只要年度結算經審定為虧損,便能免予提撥該年度應提撥的基金。

藍委提案為台電設「虧損減免條款」 主計總處:恐影響能源基金業務(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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