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彩券帶把刀!高雄男無故攜「具殺傷力器械」 社維法函送
作者 黃良傑全文約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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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高雄林姓男子(45歲)今(18)日下午1時57分,被控持刀至苓雅區某彩券行購買彩券,警方獲報趕至現場,逮獲林男並查扣1把水果刀,林男否認持刀恐嚇。警方以林男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函送高雄地方法院釐清裁處。

高雄男持水果刀進彩券行,遭警帶回偵辦。(民眾提供) 高雄林姓男子(45歲)今(18)日下午1時57分,被控持刀至苓雅區某彩券行購買彩券,警方獲報趕至現場,逮獲林男並查扣1把水果刀,林男否認持刀恐嚇。 警方以林男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函送高雄地方法院釐清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