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伯「騎機車逛新光三越」晃一圈離場 慘吞3000元罰款

蕭宥彤約 1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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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阿伯「騎機車逛新光三越」晃一圈離場 慘吞3000元罰款(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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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先前有一名阿伯居然騎著機車,大搖大擺地闖入1樓賣場,在各精品專櫃間穿梭繞行,嘴裡不斷喊著「在中國要尊重中國的法律」,最後瀟灑駛出大門離開。警方循線將該名林姓阿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依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裁處罰鍰3000元。

事發於7月30日晚間9時8分許,當時百貨公司仍在營業,不料一名頭戴安全帽、腳穿拖鞋的林姓阿伯,竟無故騎乘機車從百貨公司正門騎進賣場,在專櫃間緩慢行駛,嘴裡還嘀咕碎唸,阿伯繞行一圈後才從大門離場,所幸現場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或財物損失。影片掀起討論,網友笑說「都能騎機車上去吳宗憲的演唱會了」、「發生在台中就是很正常」、「感覺是附近的NPC」。

新光三越當時表示,經確認此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也沒有任何財物損失,將同步通報警方處理。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獲報展開追查,迅速掌握林姓阿伯的身分,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林男無故騎乘機車駛入百貨內繞行,已引起周圍顧客及店家內心恐懼與不安,所為已逾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藉端滋擾公司行號之規定,裁處林男罰鍰新台幣3000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