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報

【安養信託2-2】先辦安養信託、後被監護宣告怎麼辦?學者:信託不失效,但建議先選「信託監察人」

作者 邱怡瑄全文約 1,657 字

文章摘要

太報 · 文章頁摘要

台北市社會局日前爆出有社工督導從受監護宣告長者的帳戶溢領存款花用,短短1年多侵占5名長者約1,200萬元。有人認為,在意識還清楚時將財產交付「安養信託」,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管理財產和相關花費,可有效防範。但如果先設好安養信託,未來卻又遇上法院裁定監護宣告,真的萬無一失嗎?

【安養信託2-2】先辦安養信託、後被監護宣告怎麼辦?學者:信託不失效,但建議先選「信託監察人」(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太報

高齡示意圖。李政龍攝 台北市社會局日前爆出監護防弊漏洞,有社工督導涉嫌依職務之便,從受監護宣告長者的帳戶溢領存款花用,短短1年多內,就侵占5名長者約1,200萬元,直到離職後交接清點才被發現。 為了避免辛苦賺的老本被不肖人士覬覦,有人認為,在意識還清楚時將財產交付「安養信託」,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管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