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預算適法性受質疑 政院:依預算法第79條提出無違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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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關切行政院提出今年度追加預算的適法性,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日表示,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但今年度總預算案自2025年8月底送進立法院後,直到2026年8月14日才完成三讀,9月17日才咨請總統公布,審議程序延宕超過9個月。她強調,行政院是在立法院完成總預算三讀、預算金額已臻明確後,依《預算法》第79條提出追加預算,並無違法疑慮。
李慧芝指出,國際情勢、國人福祉及國家重大建設無法因總預算審議延宕而停擺,因此政府仍須即時採取必要因應作為。行政院在今年9月3日提出今年度追加預算案,相關程序均依《預算法》第79條辦理。
至於社福津貼部分,李慧芝表示,為讓弱勢族群獲得公平且一致的照顧,政府同步規劃調整「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六大社福津貼,全面調升23.5%。行政院並已分別於今年1月15日及22日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及《國民年金法》等相關修法草案,規劃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相關福利。
李慧芝表示,為讓弱勢族群權益能及時獲得照顧,行政院採取「修法與預算籌編並行」方式,先行編列相關預算,以縮短未來撥付時程,讓老年農民及國民年金領取者能及時獲得照顧。
她強調,相關福利政策仍須待立法院完成修法及追加預算程序後,政府才會依法動支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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