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60飆到105!苗栗屁孩「伸腳遮牌」躲罰單…下場遭重罰再扣牌半年

吳泊萱約 1 分鐘閱讀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限速60飆到105!苗栗屁孩「伸腳遮牌」躲罰單…下場遭重罰再扣牌半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三立新聞網原站文章
本站保存版本
字級

日前苗栗縣一名男子半夜騎車外出,行經限速60公里的台13線公義路段時,竟一路飆到時速105公里,還「故意伸腳遮擋車牌」,以為能躲過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結果警方看到測速照片後,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成功揪出男子身分,後續將依嚴重超速製單舉發,最高可罰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

警方指出,該名男子深夜騎機車行經台13線公義路段,明知路段限速60公里,卻以時速105公里狂飆,甚至在經過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時,故意伸腳遮擋車牌,躲避測速照相取締。

雖然取締照片確實看不出完整車牌號碼,但員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比對,成功鎖定車牌,並揪出騎士身分,後續將依嚴重超速製單舉發,可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車牌6個月。

警方表示,竹南鎮公義路段因道路筆直且車流量大,屬於違規超速的高風險路段,為維護用路安全,警方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統計115年迄今,已舉發超速違規高達4490件。苗栗縣警察局長李忠萍呼籲,行車速度過快是引發重大死傷事故的主因,用路人上路應嚴格遵守速限,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