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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官收賄掩護毒犯會前妻 橋院一審判14年半

作者 洪學廣全文約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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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局嘉義市調站陳姓調查官涉收受受刑人iPhone手機及期約百萬賄款,多次假借辦案名義借提在押毒犯,掩護犯人與前妻發生性行為。橋頭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陳男14年半。

前調查官收賄掩護毒犯會前妻  橋院一審判14年半(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前調查局嘉義市調站陳姓調查官涉收受受刑人iPhone手機及期約百萬賄款,多次假借辦案名義借提在押毒犯,掩護犯人與前妻發生性行為。橋頭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陳男14年半。橋頭地方法院判決說明,陳男民國108年間負責調查業務時,在押陳姓毒犯為求獲取特殊便利,指示王姓前妻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