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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一年一次、為何要繳16個月?稅務局揭原因 「這類房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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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舉例,假設新建房屋於2026年3月1日完工,並自當日起課徵房屋稅,由於已超過2026年2月28日的納稅義務基準日,因此2026年3月至6月共4個月的房屋稅,將延至2027年5月,與下一期房屋稅一併開徵。 換言之,該名屋主在2027年收到的房屋稅單,課稅所屬期間將從2026年3月1日一路計算至2027年6月30日,合計16個月,比一般12個月的課稅期間多出4個月。 不過,稅務局說明,這並非房屋稅額外加徵,而是因為新制採按年課徵,部分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的起課時間落在納稅義務基準日之後,原本應課徵的稅額因此遞延至下一期合併計算。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買賣房屋時,除了留意房屋起課時間,也應注意每年2月最後一天的納稅義務基準日。尤其涉及3月至6月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下一期房屋稅可能包含超過12個月的課稅期間,買賣雙方宜事先確認稅負歸屬及分擔方式,以免日後因認知不同產生爭議。

房屋稅一年一次、為何要繳16個月?稅務局揭原因 「這類房屋」要注意(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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