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劣質苦茶油洗產地變「台灣產」 2黑心油商海撈2000萬起訴求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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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偵辦苦茶油致癌油案,意外查出「威加國際」業務部經理陳鐘秀惠,為降低旗下品牌「高仰三苦茶油」成本、賺取暴利,竟與茶籽供應商陳沅農聯手,長期自大陸進口低價苦茶籽混充,或委託代工廠製成苦茶油後不實貼上「原產地台灣」標籤對外販售,矇騙消費者,台北地檢署2日依《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罪起訴2人,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近2000萬元犯罪所得。
另威加公司實際負責人涂傑生、登記負責人金天麗、產品部經理蔡孟潔3人均因不知情,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本案源於7月29日食藥署接獲永豐餘生技公司主動通報,其苦茶油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追查發現該批苦茶油是永豐餘向威加下單。食藥署通報台灣高檢署,高檢署指示北檢立案,查出威加為降低成本,涉嫌大量進口大陸苦茶籽混摻原料。
起訴指出,陳鐘秀惠負責威加公司旗下品牌「高仰三苦茶油」的生產與採購,對外一向標榜原料為「100%台灣原生苦茶籽」。但陳鐘秀惠為降低成本、賺取暴利,竟與茶籽供應商陳沅農聯手,長期以低價的大陸產苦茶籽混充。
陳鐘秀惠自民國112年起至115年7月透過陳沅農,大量採購大陸產苦茶籽混合交由不知情工廠裝瓶,以「高仰三」品牌賣給不知情通路與大眾,銷售金額累計高達1362萬7876元。
113年8月,庭茂農業生技(NICE GREEN)欲委託代工苦茶油,陳鐘秀惠謊稱原料是「嘉義阿里山產」,致庭茂誤信陸續購進750瓶黑心油,詐得37萬1250元。
113年11月,永豐餘生技指定要台灣產苦茶籽,陳鐘秀惠與陳沅農竟「設局演戲」,親自帶領永豐餘員工前往嘉義阿里山鄉來吉村的茶樹園參觀,謊稱陳沅農就是該茶園主人」,致永豐餘誤信簽約採購1萬瓶,並順利出貨,陳鐘秀惠詐得379萬81元。
永豐餘生技隨後在自主檢驗中,驚覺該批「在地金花小果苦茶油」內竟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於115年7月主動通報食藥署,事發後,永豐餘未支付43萬餘元貨款。
檢方統計,威加公司透過販售這批標示不實的黑心苦茶油,不法獲利達1778萬9207元;而配合調度的供應商陳沅農也從中請款獲利206萬7960元。
檢方痛批陳鐘秀惠、陳沅農為謀求私利,竟以低價劣質大陸產苦茶籽製成苦茶油,充作台灣產苦茶油後對外販售,不僅侵害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及品質之信賴,更使消費者於不知情下食用來源不明及品質遭隱匿之油品,犯罪情節及可責性均屬重大,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