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回收桶設置 首月回收1.2萬支六都占多數
作者 林琮恩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行政院修正「菸害防制法」將「持有」電子煙納管,違法持有最高可罰十萬元,目前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為減少電子煙危害,衛福部國健署今年九月八日起於警察局、衛生所等公家機關設置「電子煙回收桶」,鼓勵民眾主動繳回電子煙及其載具。國健署副署長林莉茹昨說,全國設有四三二處電子煙回收桶至今約一個月,回收總重為六三三公斤,換算為一點二萬餘支電子煙,且六都民眾棄置意願較高,占全國約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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