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狗咬人事故:從人寵共融到全城獵狗,狗隻管理鏈是如何斷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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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香港新界打鼓嶺一間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中心外,33歲的中心負責人Jojo被發現倒卧在狗舍外草地,她的頭部、下顎、頸及雙臂疑被狗噬咬,當場死亡。
9月上旬,一位狗主在漁護署更新對危險犬的管制行動後,在憂慮下決定帶小狗矇豬絕育,但矇豬在絕育手術後死亡。
不論是致命襲擊,抑或是官方加強管制後出現的死亡事故,都將香港犬隻管理制度推到公眾眼前。隨後的格鬥犬分類爭議、以及對犬隻來源、主人責任,漁護署執法權等疑問,甚至最近的流浪狗襲擊人致死事件,接連事故暴露出犬隻管理的不同難題。與此同時,香港正逐步打開城市對寵物的大門:食肆開始容許狗隻進入,「人寵共融」成為政府政策方向。
當愈來愈多狗走進公共空間,一些更基本的問題變得緊迫:香港是否真的知道城市裡養著什麼狗?牠們從哪裡來?牠們過去有沒有攻擊紀錄?出事後,又由誰負責?
端傳媒從近日多宗狗隻事故出發,訪問狗主和動物團體,嘗試拼湊一隻狗由進入香港、申領牌照、日常飼養,到發生事故及接受執法的整條管理鏈,了解制度如何運作,又在哪些環節出現落差。
在打鼓嶺現場,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Jojo在餵飼後引導一隻30公斤重的混種犬「太陽」返回狗籠,狗突然狂咬事主約一分鐘,直到兩小時後被發現。
狗咬死人,社會震驚,有人認為「太陽」惡形惡相,「畜生應該要毀滅」,亦有人指涉事狗隻為鬥牛㹴,「天生是為戰鬥而生存,養唔熟,太恐怖!」當時香港五日內發生五宗犬隻襲擊事件,狗咬狗、狗咬人,一時之間,城市激起仇狗的情緒,公眾對犬隻的焦慮迅速升溫。
就在幾天前,8月17日,約60公斤的大狗「拉里」疑未繫狗繩,在元朗先後襲擊一隻4歲比熊犬及一隻17歲貴婦狗,兩犬死亡。當時漁護署指「拉里」一個月前已涉及另一宗咬傷狗事件,一度被扣留,領回後再生意外。事後,狗主被控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拉里則被送至性情評估。
8月18日、8月20日,再有狗咬人的事故,直至20日下午發生打鼓嶺狗疑咬死人事件。
狗咬死人在香港極為罕見,對上一次紀錄已是30年前。1996年,一名女嬰遭家中鬥牛㹴咬死,震驚全城。其後,香港立法制訂《危險狗隻規例》。
2000年,香港落實《危險狗隻規例》,規定格鬥犬涵蓋比特鬥牛㹴(Pit Bull Terrier)、日本土佐犬(Tosa)、阿根廷杜告狗(Dogo Argentino)和巴西非拉狗(Fila Brasileiro)及該四個品種的混種狗隻,規定禁止進口和繁育格鬥犬,現存合法飼養的格鬥犬也必須依照規定特別約束。
至於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時需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已知危險狗隻」則主要根據狗過往的行為及襲擊後果判定。
事隔一個月,元朗再有狗襲擊人致死事件,這次牽涉到新界北都發展與流浪狗議題——一名27歲女子於踩單車時遭3隻中型犬追逐撕咬,送院搶救後不治。及後,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數十人出動無人機、麻醉槍及盾牌到場搜捕涉事犬隻,目前已捕獲八隻狗,表示將驗DNA尋兇。
事件再次把犬隻管理推上輿論中心,亦帶出相似的疑問:事故發生後,當局能否確認犬隻身份、追溯來源及釐清責任?
回到前述的五宗事件中,輿論最為聚焦的,是太陽的「身份」。
漁護署獸醫事後評估,太陽具有明顯比特鬥牛㹴特徵,相信混有格鬥犬血統;但其晶片及狗牌卻顯示太陽為「唐狗」——香港最常見的本地混種狗。這不但在品種上有差異,還直接影響適用的法律管制。
在群情洶湧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於8月21日宣佈將全面檢討現行「格鬥狗隻」的定義、名單及管控措施,並加強對大型及危險狗隻的管理。不久,漁護署補充四大格鬥犬中比特鬥牛㹴的「常見品種」,指包括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
署方做法引來另一波撻伐。動物團體「浪浪之家」批評漁護署實際上是「加料」,透過加上「常見品種」,變相把多種國際獨立狗種視作比特鬥牛㹴的分支;相關改動亦未經立法會審議。網上亦有人質疑,漁護署未經諮詢便把更多品種納入格鬥犬的範圍。
面對狗主抨擊和質疑,漁護署解釋指並非新增格鬥犬種類,而是列出比特鬥牛㹴的常見品種;同時強調,法例規管的是「種類」(type),而非單純的品種(breed)。
爭議的核心,是漁護署以「種類」——歸納是否帶有格鬥犬特徵——界定規管範圍,狗主卻習慣以「品種」理解狗。於是,社會在模糊中爭拗標準,不安和混亂在狗主間蔓延。
而對Nick而言,分類爭議造成他一生的遺憾。
9月上旬,香港關於狗的新聞滿天飛。在漁護署「更新」格鬥犬說法後,Nick表示身邊的惡霸犬主人都很擔心、很高壓,不少狗主甚至不敢帶狗去街,唯有忍到深夜才帶狗上廁所,因為「好怕有人注意,好怕舉報。」在各種擔心堆疊下,Nick決定帶他的小狗矇豬去絕育。
在手術前,獸醫遞上免責聲明,Nick並沒心情仔細看。結果,矇豬剛打麻醉便失去知覺,不久後死亡。
Nick告訴端傳媒,自己兩年多前從義工團體領養矇豬,其實也「不太知道來歷」。他大概知道養的是惡霸犬,但了解到惡霸犬不是規管品種,便沒太在意。由於矇豬本身有社交平台和YouTube帳號,事件發生後,Nick一直擔心有人會找到他們的住處舉報。而矇豬本身有失聰、單眼失明及皮膚等問題,一旦被漁護署帶走,未必能承受狗房潮濕炎熱的環境,甚至要絕育才能接回。
因為矇豬的皮膚問題,Nick說平常帶牠出外都只會去冷氣地方,更要帶冰巾為牠降溫,就連平時去狗公園,都很容易被大狗嚇壞。這樣的矇豬,「肥肥短短,怎麼可能格鬥?」
「矇豬是漁護署胡亂執法下的犧牲者。」Nick在悼念帖文中寫道。
Nick強調惡霸犬是伴侶犬,「個樣好像很惡,但其實比貴婦、芝娃娃還要純,是很親人溫馴的狗種」。惡霸犬於1990年代在美國培育而來,被美國惡霸犬俱樂部(ABKC)、 聯合犬業俱樂部(UKC)等機構視為伴侶犬。惟事已至此,他只希望社會明白惡霸犬不是格鬥犬,同時望漁護署「人性化處理有關格鬥犬事宜,給各位狗主與狗狗一條生路。」
為了避免輿論窮追猛打,Nick決定把矇豬的帖文和影片下架,先照顧好自己的情緒。這段時間,他不但要消化矇豬離世的傷痛,還有撲面而來的輿論對狗的憤恨。他長嘆,現在在香港,「養狗養到好似做賊咁。」
在打鼓嶺事件後,社會一度恐慌,人舉報狗的風氣開始蔓延,官方也加緊了對養狗市民的管制。
8月26日,漁護署接獲投訴後,到赤柱帶走兩隻10歲的狗「包包」和「妹妹」。狗主稱,職員僅憑相片便懷疑牠們屬於受規管的危險狗隻,要求包包接受絕育手術,否則不能領回。狗主強調,包包曾由獸醫鑑定是史丹福鬥牛㹴,過去十年沒有襲擊紀錄,惟對方稱「獸醫寫牠是什麼都沒用,所有(分類)都要跟漁護署的官方決定。」
為了讓包包回家,狗主四處尋找願意替高齡犬進行手術的診所,最終在包包獸醫診所接受絕育後,才能回家。「因為一張相,我隻狗要攞命去搏,個社會係咪黐咗線?」狗主憤怒地寫道。
漁護署其後回應事件,指目前就有關懷疑非法管有格鬥狗隻的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依法提出檢控。之後,署方展開多個巡查及執法行動,上門帶走懷疑屬格鬥犬的狗隻。9月初,便發生了矇豬絕育後死亡的事件。
類似的不安亦蔓延至其他狗主,同時將氣氛推向另一個極端——棄養。
9月上旬,7歲沙皮混種狗女「Bobo」被狗主帶往漁護署打瘋狗針時,被職員指為格鬥犬比特鬥牛㹴,即場扣留。其後狗主稱自己患腦癌,無法承受照顧格鬥狗的壓力,決定棄養。Bobo隨後被送至動物中心,中心負責人檢查後質疑漁護署說法,決定為Bobo上訴。
恐慌更蔓延至領養活動。早前一個愛狗團體在荃灣一間酒店舉行唐狗領養聚會,酒店收到電郵投訴要求取消,不過領養活動最終仍如期舉行。同一時間,動物團體的棄養查詢亦急劇上升,不少狗主表示擔心無辜觸犯法例,亦可能引來途人側目,增添無形壓力。
漁護署署長黎堅明認為,近日對於格鬥犬的查詢和舉報數目反映市民和狗主關注安全;漁護署首席獸醫師楊莉則重申,現時法例允許已絕育並持有有效證明書的格鬥狗隻,在申領牌照後繼續飼養,呼籲狗主不要因一時憂慮而棄養。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成員、北區區議員劉鎮海批評署方做法「不近人情」,認為事件已上升至狗主與非狗主、愛狗與非愛狗人士之間的對立和撕裂,在社會上激發恐慌和惡意。
而社交平台上,支持和反對政策的市民激烈辯論,延伸出「仇狗」疑慮。接連發生的個案,令狗主面對一個切身問題:香港究竟如何判辨狗的種類?
Baku 的遭遇,將犬隻分類的爭議帶到另一個層面。
8月28日,狗主黎先生疑似因被舉報,遭上門調查,漁護署表示其狗Baku是比特鬥牛㹴,即場將Baku帶回扣留。黎先生回憶,漁護署稱如不合作,便會叫警察。
黎先生不滿漁護署「隨便看兩眼」就判定Baku是格鬥犬,強調Baku四年前由動物機構領養,當時狗牌標示為混種犬(Mongrel);他後來認為Baku應屬美國斯塔福郡㹴(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不是格鬥犬。他形容Baku性格溫馴,就連漁護署捉他入籠時都沒有反抗,認為背後是有仇狗人士借題發揮。
根據《貓狗條例》及相關規例,警方及漁護署在有合理懷疑下,有法定權力檢取並扣留涉嫌違法的狗隻。經過三日性情評估後,Baku終可回家,黎生決定就署方的定性和處理手法上訴。
Baku曾經待過的領養組織「浪浪之家」呼籲一人一信至漁護署關注事件,更發公開信批評署方強行帶走扣留狗隻、僅憑目測判斷品種,甚至剝奪主人探視權。「你在維護公共安全,還是在撕裂社會?!」浪浪之家認為漁護署此舉是否定自身紀錄,「不僅令狗主對制度失去信心,更動搖了市民對政府牌照制度的信任。」
在香港,狗主申請狗牌時,狗隻需先植入微型晶片、接種狂犬病疫苗,然後登記包括品種、年齡、顏色和性別等資料。「毛守救援」創辦人Kent補充,以向私人申請為例,獸醫一般會協助將文件交予漁護署,漁護署批核後,再將牌照交予獸醫給狗主。然而現時無論是漁護署獸醫或私人診所獸醫,都主要靠「目測」辨別狗種。雖然有基因檢測技術,但實際上因涉及時間金錢,及需狗主同意,極少採用。
Kent又指,很多時候只要狗隻並非百分百純種狗,登記時都會被定義為「混種」、「混血」、「雜種狗」,亦泛指唐狗。而每隻混種狗的比例不一樣,如沒有驗DNA,其實無法確定品種所佔的百分比。
《Now新聞》曾實測登記流程,由填表、打疫苗及植入晶片,全程僅需10分鐘。其中,狗主自行填寫狗隻資料,全程沒有獸醫在場,漁護署職員憑經驗「目測」確認。
事件燃燒至此,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兼創辦人麥志豪告訴端傳媒,最困擾的,是大家都「不知道是不是在說同一個標準。」
他解釋,漁護署所說的格鬥犬「種類」,實際上是管理的分類,漁護署從歷史舉例出四種著名有攻擊性的品種,指其為格鬥犬。他補充道,比特鬥牛㹴有很多分支,惟國際上對於分支是否等於格鬥犬有分岐,例如美國惡霸犬在不少地方已是獨立品種。
漁護署首席獸醫師楊莉指出,署方主要透過觀察狗隻的身體特徵,包括頭顱、耳朵、眼睛、口鼻形狀等,以及整體體態、嘴和下巴咬合力等來辨別格鬥犬,並非「只望一眼」。她強調,包括英國等都是目測觀察,屬國際通用做法。
麥志豪認同漁護署的判別有一定依據,但問題在於,在這個框架下,漁護署靠目測歸納格鬥犬的特徵,所涵蓋的種類可無限延伸,狗主則會對自身權責不清,社會亦無機制可依。最後觀感,難免變成「我覺得你是壞人,你就是壞人。」
他認為對於大眾來說,最直接、容易理解的方式,仍然是指出哪些「品種」有危險,社會跟從。
中國成都自2010年起實施《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列出22種禁養的烈犬和大型犬,2023年更新至35種。與香港以「種類」及身體特徵判定不同,成都採用具體的品種清單;但混種犬如何界定,仍是另一個問題。
漁護署指出,倘若狗主對鑑定結果有異議,可向其轄下的「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申請再鑑定。翻查資料,委員會成員由署長委任,10名委員中6名為獸醫。但麥志豪卻質疑這不是萬全之法:「首先,委員不是貓隻、狗隻血統專家,其次個委員會都隸屬你(漁護署),有什麼好上訴?」他建議署方安排第三方機構鑑定,減少公眾疑慮。
麥志豪強調,現在最重要的是建立清晰、一致的分類標準及程序,減少執法灰色地帶。如若狗隻種類仍有爭議,最後手段便是基因檢測。
在整場分類爭議以外,一些問題仍值得𨤳清:如果格鬥狗隻早在2000年便不能進口、繁育及出售,這些狗到底從哪裡來?
不少帖文下,均有網民提及最多的是走私。
一隻狗進入香港後,理論上會經過一條身份鏈:於本地繁殖或由外地進口,接種狂犬病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再由狗主申領狗牌,登記品種、年齡、性別及其他資料,但如若狗從非法進口,真實情況無從得知;後續的牌照、晶片,甚至法律權責便可能出現落差。
過去數年,香港走私動物案屢禁不絕,傳媒暗訪發現,內地有寵物店聲稱可「免隔離」直送香港,包括格鬥犬。報導更指出,買家向漁護署申報時,會將有格鬥犬血統的幼犬謊報為「混種狗」或「唐狗」。
2025年,《香港01》記者明查暗訪香港和深圳交界的中英街,揭露運作多年的中港寵物走私產業,店家稱「每日都有客找他帶寵物過關,已營運八年,在珠海更有實體店營運。」
漁護署曾透露,目前香港有29隻領有狗牌的法定「格鬥狗隻」,在近日連串執法後更新至34隻。然而,由於幼犬往往難以分辨特徵,大陸走私到港的狗又會被登記為唐狗或混種狗,因此混種格鬥犬或格鬥犬的實際數量,或遠比34隻多。
當狗的源頭和品種不明,即使後續本地法律再完善,防線亦會被輕易衝潰。
在格鬥犬引起社會熱議後,海關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獲非法進口動物。漁護署署長黎堅明表示已成立專隊監察非法跨境運送寵物廣告,同時會與海關及內地執法部門加強情報交流與聯合行動,打擊走私貓狗。
私人繁殖走私成行成市,本地執法被斥混亂膠著,另一個問題則是,出了事要怎樣處理?
根據漁護署資料,當發生狗咬事件之後,狗主需要報告予警方及漁護署,狗隻則會被帶到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七天觀察。
然而,「拉里」在襲擊兩隻狗前一個月已曾咬傷另一隻哥基犬,當時漁護署扣留評估後予主人領回。當牠再次捲入致命襲擊後,狗主被控「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拉里」則被送往接受性情評估。
而在拉里再次咬傷狗後,哥基主人出面求情,表示相信拉里的失常行為屬個別事件,主人有責任教導和管理狗隻,強調大部分受良好教導的大狗都是純良及無攻擊性,「不希望大狗被人道毀滅,只是希望罰狗主。」
根據漁護署規定,在攻擊事件之後狗隻需要接受評估,再按情況處理。端傳媒綜合過去數宗個案,疏理漁護署在帶走狗隻、核實晶片及行為等狀況後的不同處理,包括 1)交回原狗主(拉里7月);2)交回但有管控條件(Baku被要求絕育);3)狗主放棄飼養,狗隻或人道處理,(拉里8月咬死兩狗、主人放棄飼養;但及後得知棄養或導致狗隻被人道毁滅,於是撤銷棄養)。
漁護署曾透露,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署方曾就涉及犬隻襲擊的個案分別提出58宗、215宗和206宗檢控;而同期每年人道處理的狗隻數目分別為372隻、436隻和375隻。
不過,由於這些個案的具體情況及法律依據並不完全相同,因此不能簡化為一套適用於所有狗隻的標準程序,而漁護署網站未有清楚交代,當一隻狗在短時間內重複涉及攻擊事件時,制度會否及如何處理。
在格鬥犬之亂發生之前,港府本正一步步打造香港成為「人寵共融」城市;早前的旺旺事件亦在香港引起廣泛同情。
2025年,港府《施政報告》提出推動寵物友善政策及「寵物經濟」,希望帶動消費。在此背景下,「人寵共融」政策近年逐步延伸至交通、公共空間及食肆。2025年5月,港鐵在輕鐵推行「貓狗同行」試點,隨後計劃逐步常規化。到2026年,重鐵首次開放予帶寵物乘搭。2026年7月,寵物友善食肆措施正式實施,食肆可申請容許寵物進入。
不過政策能否落地,本身就相當依賴一套有效的犬隻管理制度。按照要求,獲批准的食肆不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狗隻進入食肆時亦需要由成年人控制,遵守繫狗繩等安全要求。
在寵物友善餐廳政策推出首日,便有餐廳退出計劃,原因大多與店面細小、空間擠逼、送餐和熱水或對狗隻造成危險相關。一些食肆則因衛生、員工安排、租約限制和地方公契規定而退出或調整安排;另有餐廳被指任由狗隻爬上餐桌、或有客人用餐具餵狗,演變為輿論爭議。
以上爭議看似與格鬥犬無關,實際上卻共同指向一個問題——當狗進入更多公共空間,城市需要一整套可以運作的規矩。立法會議員何敬康關注狗主質素,認為有部分狗主不夠自律,未有管好同行狗隻,令社會對政策反感。他呼籲大家不要「玩爛」政策,「勿親手破壞這個得來不易的進步。」
有網民則指向政策制訂者,斥「事前諮詢不足,事後解說模糊,只顧報喜不報憂,彷彿把問題拋給社會自行廝殺,讓市場殘酷篩選,便可置身事外。」
麥志豪則覺得,歸根究底,是因為寵物友善餐廳出發點是經濟手段、講求管控,但當遇上人寵共融這樣更大的政策方向時,便要執整法例規定。而在這之前,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需要被回答:「整個(政策)邏輯鏈的出發點,到底是傾和共融,還是社會管理?」
他強調,如果政府只是想刺激寵物經濟和管理社會,「一定不會有好結果。」
政府大張旗鼓推動共融政策,也意味著人和城市與動物的關係發生變化。這包含法例、社會意識和執法的結合,在整個政策鏈條——從來源、晶片、狗牌、品種資料,到主人意識、事故紀錄,再到執法及申訴,任何環節掉鏈,問題都可能再度暴露。
2026年9月,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檢視《危險狗隻條例》,表示將加強狗主責任認知,加重罰則及具體要求。劉鎮海則建議設一年緩衝過渡期,讓狗主向漁護署申報及安排手續,同時檢討現行的動物福利與犬隻管理政策;愛協則促請當局清晰交代品種分類程序,建立更透明及一致的核實機制,並檢視危險狗隻的定義及管理安排。
在矇豬頭七那天,Nick煮了矇豬生前最愛的牛扒紀念牠。
在這段時間,他不斷反思,自己是不是間接害死矇豬?如果當日沒帶牠絕育,結果是否會完全不同?或許這些問題不會得到答案,但矇豬的遭遇卻讓一個制度問題變得具體:當分類標準不清、執法程序不明,而狗主又無法判斷如何應對時,政策的不確定性便變成混亂和壓力。
回想整場意外,Nick 覺得整個社會彌漫「好怕孭鑊、矯枉過正」的氣氛,當中的對立和防備,卻要以年計修補。
「我不想牠的走連少少價值都沒有,現在只希望牠的離去可以幫香港其他狗除去污名。」Nick說。
(尊重受訪者意願,Nick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