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主官偷溜聚餐!陸軍上尉爽吃2頓飯代價高昂
作者 陳建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陸軍某支援指揮部廖姓上尉,今年初擔任留守主官,卻未依規定呈核代理單,也未向指揮部高勤官報備,就擅離駐地,兩度外出參加餐敘,軍方接獲檢舉移送偵辦,台中地檢署調查時,廖姓上尉坦承犯行,檢方考量沒有前科、坦承犯行,且未導致部隊遭受實質危害,給予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中檢緩起訴指稱,廖姓上尉2026年1月8日至15日間,擔任陸軍某支援指揮部留守主官,明知應在部隊駐地待命,以因應突發狀況,若未經請假及調(換)班程序核准,不得擅自離開駐地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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