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涉毒「嘸人知」仍辦案逾半年 新北檢強調絕無刻意拖延...知情人士曝2「關鍵原因」
作者 呂健豪
文章摘要
鏡報 · 文章頁摘要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今年2月在新北市蘆洲區施用毒品後遭警方查緝,後續案件移送至新北地檢署偵辦,直到本月1日,承辦主任檢察官核閱案件時,發現劉男具檢察官身分,隨即進行通報,北檢才展開內部調查程序,但因相關程序,讓劉男得以繼續以檢察官身分偵辦案件,針對外界質疑,新北檢今說明偵辦時間序釋疑,強調絕無包庇或刻意拖延;知情人士透露,時間之所以會拖這麼長,主要還是因為毒品案件量太大,加上警方不會特地針對嫌犯職業調查,所以案發之初根本無從知悉劉男為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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