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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弊案!基市府約僱收賄195萬洩題 二審維持12年

作者 楊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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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東岸商場原營運商大日公司負責人蘇幸福,被控為取得東岸商場及信二立體停車場標案,5年間行賄基隆市府交通旅遊處臨時人員陳文輝共195萬元,陳男一審因不違背職務、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合併應執行12年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檢方及陳文輝上訴,陳男195萬元犯罪所得也維持沒收、追徵,全案仍可上訴。一審認定,蘇幸福為使大日公司經營東岸商場順利,自2018年2月至2022年7月間,以每次5萬至10萬元不等現金,先後10次交付陳文輝共95萬元;陳男則利用職務機會,提前透露市府內部督導重點及客訴資訊,協助大日規避營運缺失評比,以利後續續約。

基隆東岸商場弊案!基市府約僱收賄195萬洩題 二審維持12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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