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借21萬遭女控友性侵 親暱同逛娃娃機店二審仍判無罪 | LIFE生活網
作者 張孝義
文章摘要
LIFE生活網 · 文章頁摘要• 張姓男子被女性友人指控性侵,但因女子案發後未立即報警,且與張男親暱同逛娃娃機店,二審法院仍判張男無罪。 • 法院審理發現,女子驗傷報告顯示無明顯傷勢,與其指控的肢體反抗情節不符。 • 女子在指控前曾向張男借款21萬元未果,且LINE對話紀錄顯示其態度轉變,與一般性侵受害者情狀有異。 • 法院函詢警方,女子稱報警紀錄卻查無此紀錄,加上缺乏其他積極證據,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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