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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前男友酒後性侵3小時! 法院因「這東西」判無罪

作者 黃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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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女子指控前男友去年底載她回租屋處後,從凌晨4時30分起性侵長達3個多小時,男方因此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發現,男方提出購物紀錄顯示,他在女子聲稱遭侵犯期間,曾外出購買4瓶雞尾酒;再

控前男友酒後性侵3小時!  法院因「這東西」判無罪(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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