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地下匯兌洗錢207億 判9年8月定讞將移監執行
作者 張文川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被稱為「博弈洗錢大亨」的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07億元,獲利高達33億元,一審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重判11年8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年5月酌減改判9年8月徒刑,沒收追徵33億餘元犯罪所得。郭哲敏日前撤回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檢方上訴,郭哲敏判刑9年8月定讞,現仍羈押中的郭哲敏近期將直接移監執行。郭哲敏的親信張旭昇及大帳房杜韋蓁,各判6年、7年6月徒刑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對2人啟動防逃機制;全案唯一尚未定讞的是收送金錢的外務員林倫智,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依洗錢罪判刑2年、併科罰金3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尚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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