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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翹牌首訂標準「上翹40度、下壓15度」 超過最重罰3.6萬

作者 李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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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台南發生逾10起停放路邊的機車遭警方取締「翹牌」,分別遭拖吊、拔牌,甚至重罰3.6萬元,車主不滿驗車通過卻遭挨罰,交通部及車安中心已邀集相關單位研商修法,草案研擬首訂車牌翹牌角度,上翹不得超過40度、下壓不得超過15度,避免影響辨識,不排除七月上路實施,違者最高罰3.6萬。(機車翹牌,車牌規範,交通修法,違規罰款,交通部)

機車翹牌首訂標準「上翹40度、下壓15度」 超過最重罰3.6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ETtoday 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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