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交割再犯管更嚴!未來30個交易日須預收款券 明年4月上路
來源 CTWANT
文章摘要
三立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金管會宣布強化違約交割管理制度,預計明年4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投資人發生違約交割並完成補繳後,重新交易仍須受預收款券限制,首次違約為10個交易日,再次違約則延長至30個交易日,且追蹤列管期延長至5年。此舉旨在防範市場交易風險,確保證券市場結算交割秩序穩定運行。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金管會宣布強化違約交割管理制度,預計明年4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投資人發生違約交割並完成補繳後,重新交易仍須受預收款券限制,首次違約為10個交易日,再次違約則延長至30個交易日,且追蹤列管期延長至5年。此舉旨在防範市場交易風險,確保證券市場結算交割秩序穩定運行。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