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剩半顆豬肉飯糰忘在口袋…七旬金廈帶貨翁挨罰20萬 執行署准分期
作者 陳宏睿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台中市七旬洪姓老翁去年11月從廈門搭船返回金門時,口袋裡忘了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罰20萬元,因無力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台中分署查出洪男每月往返金廈多達50餘趟,通知到場後才知他靠往返兩岸帶貨維生,經濟困窘,考量其處境,同意他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台中市七旬洪姓老翁去年11月從廈門搭船返回金門時,口袋裡忘了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罰20萬元,因無力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台中分署查出洪男每月往返金廈多達50餘趟,通知到場後才知他靠往返兩岸帶貨維生,經濟困窘,考量其處境,同意他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