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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剩半顆豬肉飯糰忘在口袋…七旬金廈帶貨翁挨罰20萬 執行署准分期

作者 陳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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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七旬洪姓老翁去年11月從廈門搭船返回金門時,口袋裡忘了吃完的半顆豬肉飯糰,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罰20萬元,因無力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台中分署查出洪男每月往返金廈多達50餘趟,通知到場後才知他靠往返兩岸帶貨維生,經濟困窘,考量其處境,同意他每月分期繳納5500元。

吃剩半顆豬肉飯糰忘在口袋…七旬金廈帶貨翁挨罰20萬 執行署准分期(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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