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懶女士官!私刻主管印章冒名批核公文 下場出爐
作者 翁靖祐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空軍台北通信資訊大隊有線電中隊一名吳姓女中士,因不堪公務繁重竟私自刻印了2名負責簽核公文長官的印章,並以此冒名批核公文,並在34份乾粉滅火器每周檢查表公文上蓋章。台北地院認為,吳女行徑已經損害長官批閱公文權限以及軍中檔案管理的正確性,依照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其1年2月徒刑,緩刑3年,支付公庫6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吳姓女中士為了便宜行事,在未經長官的同意下,偽造了陳姓中隊長、呂姓士官督導的印章,以此冒名批改公文。吳女在2024年10月至12月間,偽造了34份乾粉滅火器每周檢查表公文的印文,讓公文看起來已經過長官審核。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